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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,促进城市绿化美化建设,公园以特色树种——樱花为载体,面向全社会开展认养活动。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认养原则:
认养以自愿为原则, 单位、个人均可参加,同时鼓励以学校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名义进行集体认养。
二、认养办法:
认养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,由自愿认养樱花的单位或个人向公园出资认养,并与公园签定认养协议,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,共同遵守。
三、认养程序:
1、认养单位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公园提出认养申请。
2、双方确定认养目标及经费,并签订协议书,明确权利与责任。
3、认养期内双方按协议履行义务。
4、认养期满可优先续认。
四、认养范围:
樱花园内挂牌樱花树
五、认养期限:
三年(到期自动解除)
六、认养价格:
1、个人认养价格:
⑴、樱花园内“樱花八景”中“鹂樱绯云”、“在水一方”、“玉树临风”、“早樱报春”、“樱棠春晓”、“银树霓裳”各景区主景树1000元/株;
⑵、干径在20公分以上(含20公分)的樱花树(以分类编号为准)500元/株;
⑶、干径在20公分以下的樱花树200元/株(续认价格150元/株);
2、团体认养价格:
20株以上樱花林可团体认养,价格经商议可在原价格基础上优惠10-20%,具体面议。
七、认养规定:
1、认养标牌由公园统一制作, 标牌内容应以名称、寄语为主,不得进行广告宣传。
2、被认养樱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伤亡时,认养单位或个人有仅更换认养树木直至认养期满。
3、认养不得改变被认养樱花的产权关系,认养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的樱花旁增加建筑物、构筑物等。
4、同一认养目标,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,可由多家单位或个人共同认养。
5、同一认养目标,认养期内不能进行二次认养。
6、认养期满,认养人或单位可优先续认。
7、本办法及活动相关事宜由园方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88653810、88653767。
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
2007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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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您已经是樱花树的认养主人,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。或者给我们的信箱留言,把您的树木照片、发现、关心或建议及时告诉我们。
我们会在组织活动或者是养护工作中加强管理并努力加以改进。
谢谢您的关心!
认养办理咨询电话: 88653767
认养活动监督电话: 88653810 (园林绿化部) 88653820 (党委工作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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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樱花养护资金的估算
1 、关于认养资金:共收到 33 人认养费 3300 元(截止到 2004 年 9 月 20 日)
2 、目前每株支出:⑴特别牌示两副: 20 元/株
3 、平均每株养护费用支出:约 95 元
⑴水费: 5 元 (湖水喷灌暂不计,按补充浇自来水 4 次/年,共计 1.2 吨)
⑵药费: 20 元 ( 4-10 月共计 9 次)
⑶人工: 30 元 ( 含浇水\修剪\打药\施肥/年)
⑷肥料: 15 元 (含化肥\球肥\有机肥+ 3 次)
⑸其他: 25 元 (机械损耗\技术投入\喷灌损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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